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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美传媒: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(2023年修订)

     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

 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(2023 年修订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第一章   总 则


(资料图片)

  第一条 为完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

的公司治理,健全集体决策运行机制,规范议事决策的方法、程

序,保证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科学民主、高效规范。根据《中华

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“公司法”)、《深圳证券交易

所股票上市规则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上

市公司治理准则》等法律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以及《思美传

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公司章程”)的规定,结合

公司实际,制定本规则。

  第二条 总经理办公会按照董事会的授权,组织经营管理班

子实施党组织、董事会决议,研究需提交党组织、董事会审议事

项,发挥把关作用,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

权,对董事会负责。

  第三条 总经理办公会的议定事项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,

并与党组织、董事会的决定、决议精神保持一致。党组织前置研

究是总经理办公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。总经理办公会议决

定的事项,需要提请党组织、董事会研究审议的,按程序提交研

究审议。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涉及公司“三重一大”事项时,按照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1 —

公司“三重一大”决策相关制度执行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第二章    议事内容

   第四条 总经理办公会的任务是研究贯彻执行党组织、董事

会意见决议,部署、协调、落实生产经营管理工作,决定总经理

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。会议主要内容:

   (一)需要提交党组织前置研究,再由总经理办公会决策的

事项和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形成明确意见后,提交党组织、董事会

研究同意生效的事项。

措施;

划、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

修订草案、机构设置、组织调整、工资总额管理、人员控制等方

案;

— 2 —

酬管控等方案;

事项;

权转让、资产出租、资产合作等重大资产(产权)管理事项;

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;

部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授权,应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;

  (二)总经理办公会直接决策的事项

年度经营计划、年度投资计划、财务预算方案、安全生产和应急

管理方案等工作措施;

制度等;

一决策,并负责有关目标下达,审核审批、考核奖惩事项;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3 —

和其他权益性投资事项;

担保等事项;

类、工程类等招标采购项目;

方案和仲裁纠纷处置方案;

公司捐赠、赞助事项;

研究的事项;

机构报告的重大问题及其他事项;

应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第三章   会议组织

   第五条 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主持,总经理因故不能

召集和主持会议时,可委托常务副总经理召集主持,常务副总经

理不能召集和主持会议时,可委托副总经理召集主持。受委托的

— 4 —

(常务)副总经理在会后应将会议情况和决策事项向总经理报

告。

  第六条 总经理办公会的参加人员为公司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

财务总监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公司高管。总经理办

公会应由过半数的应参会人员到会时方能召开。根据工作需要和

保密的要求,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可适当调整办公会参会人员,

但必须符合本规则的相关规定。公司董事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。

  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列席总经理办公会;经会议主持同意,

根据工作需要,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子公司负责人可以列席总经

理办公会讨论相关议题。

  总经理办公会在负责拟订有关职工工资、福利、安全生产及

劳动保护、劳动保险、解聘(或开除)公司员工等涉及职工切身

利益的规定时,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,可以邀

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。

  第七条 参会、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,应事先向总

经理或会议主持人请假,并事先提交对议题的意见和建议,报总

经理办公室备案。列席人员原则上部门不超过 2 人(部门负责人、

经办人),子公司不超过 3 人(主要负责人、分管领导、经办人),

按通知要求提前到达指定位置列席会议或候会。未经主持人同

意,非公司员工不得列席会议。

  第八条 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安排有关工作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5 —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第四章   议事决策的方法和程序

   第九条 总经理办公会议题一般通过以下方式提出:

   (一)党组织、董事会、总经理认为需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

的事项,由总经理指定主办部门申报议题,经总经理办公室汇总

后列为上会议题;

   (二)经营管理班子其他成员认为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

究的事项,指定主办部门申报议题,经总经理办公室汇总报总经

理审定后,列为上会议题;

   (三)公司本部各部门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,

由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申报议题,经总经理办公室汇总

报总经理审定后,列为上会议题;

   (四)公司下属各子公司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

项,报公司本部对口部门审核,由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后

申报议题,经总经理办公室汇总报总经理审定后,列为上会议题;

若子公司拟申报议题无本部对口部门,则报子公司负责人或联系

领导、分管领导同意后申报,经总经理办公室汇总报总经理审定

后,列为上会议题。

   第十条 总经理应就议题与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先行沟通,意

见分歧较大的一般不安排上会。

— 6 —

  第十一条 议题主办部门应就议题充分征求公司领导、相关

单位和部门意见,并填报征求意见汇总表提交总经理办公室汇

总。

  第十二条 会议坚持一事一议,主办部门负责人对提交的议

题进行汇报。分管领导先发表意见,经营管理班子其他成员在会

上依次发言,总经理作最后发言。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及其他参会

人员应在总经理办公会上对相关议题充分发表意见,并表明赞同

与否的明确态度。

  第十三条 除特殊情况,原则上总经理办公室应提前2个工作

日发出会议通知,并将会议材料以电子版或纸质形式送达参会人

员,确保其有足够时间研阅。

  第十四条 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不应临时增加或取消议题,

特殊情况下必须临时增加或取消议题,应在会前报告主持人,并

经总经理批准。

  第十五条 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以现场召开为主要方式,必

要时,经会议主持人同意,也可以通过电话、视频、邮件等方式

召开。

  第十六条 出席总经理办公会人员与会议审议的事项有直接

或间接利害关系时,该人员应向总经理办公会申请回避,总经理

办公会会议记录如实记录。

  第十七条 总经理办公会实行集体讨论、总经理决策制。总

经理办公会对议题进行决策时,应进行必要的沟通、研究和讨论,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7 —

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咨询,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

性。参会人员对议案有不同意见,应当充分表达,决策时可以提

出不同意见或保留意见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第五章   议定事项的落实与督办

   第十八条 总经理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

录。总经理办公会结束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,报总经理签发。会

议纪要应分送公司董事、经营管理班子成员、本部相关部门和下

属相关子公司。

   第十九条 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的事项按以下方式处理:

   (一)对需要提交党组织研究讨论和董事会审议的事项,提

交党组织和董事会审议;

   (二)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事项经党组织同意、董事会审议通

过的,或不需要提交党组织研究讨论和董事会审议的事项,由经

营班子成员、本部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组织实施,总经理办公室做

好督查督办,责任单位或部门应及时向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汇报进

展。

   第二十条 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事项需要保密的,参会人员不

得将该事项决议的过程和内容对外泄露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第六章   附   则

— 8 —

  第二十一条 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,依照国家有关法律、法

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证券监管机构与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

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。本议事规则与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

规范性文件、证券监管机构与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

相关规定不一致的,以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证

券监管机构与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。本议

事规则与《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》不一致的,以本议事规则为准。

  第二十二条 本议事规则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董事

会批准后生效。原《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

则(思美传媒发〔2021〕10 号)》自动废止。

  第二十三条 本议事规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9 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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